民法典草案明年将提请人代会审议 是新中国第一部法典化法律
中新社北京12月20日电 (记者 梁晓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20日在北京说,民法典草案将提请明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资料图:2019年4月20日,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二次审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关于《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岳仲明在当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第三次记者会上说,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都因种种原因没有取得实际成果,继而采取“批发”转“零售”的办法,确保先制定民事单行法。
岳仲明说,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已经先后制定了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立法,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民法典的呼声也比较高。”
他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在这一背景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决策可以说是正当其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岳仲明说,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18年12月以来,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目前各分编草案均已完成了两次审议,其中人格权编草案、侵权责任编草案和婚姻家庭编草案完成了三次审议。
据岳仲明介绍,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经常委会二审或三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均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同时,听取中央有关部门、专家意见,到一些地方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2017年已经出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编入草案,重新编排条文序号,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12月常委会会议审议。
“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将民法典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岳仲明说。(完)
免责声明:
刊登本文仅为传播信息之用,绝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担保其真实性.如认为转载内容已侵权,请联系编辑删除.